有關美食方面的文章典故已經多不勝數,文人吃飯留下不少雅趣文章,多為尋常巷陌的小吃,求的也就是個味兒。汪曾琪先生會吃之人,蘇北常見的“枸杞頭”、 “野薺菜”,寫得活色生香,有聲有色,讓人齒頰生津,蘇州的小吃也不是就陸文夫先生吃過,但他能寫得玲瓏剔透。較之於常人,文人不僅會吃,而且會品,不但有嘴上功夫,而且有妙筆生花的手上功夫。
好吃之人都難敵美味,要不然也不會“佛跳牆”的典故,管他去了,“酒肉穿腸過,佛主心中留”,吃了還希望佛主原諒:不是不守清規,只是美味太誘人。
吃也看對象。按理說,能在一個桌上吃飯的,應該不算太生分,但項羽在鴻門設宴請劉邦不一樣的,那是想取人性命的,那是設好的一個局,雖然未能得逞,但在國人心裡產生的陰影至今未能摸去。 “飯局”一詞很形象了,飯不是隨便吃的,得看是什麼人請的,知道是誰請的,還會問“還有誰啊?”,得知道是什麼人陪的,因為,深水魚和淺水魚是玩不到一塊的。現在請吃雖然不會要人性命,但沒有無緣無故的愛,請人吃飯似乎成了請人辦事的代名詞,真正的意圖是在吃飯之外的,吃飯僅僅是個“局”,要知道,確實有許多的交易是在飯桌上完成的。當然,也有純粹的,三兩知己,找個適意的地方,圍個“紅泥小火爐”,斟上一壺酒,或大快朵頤,一醉方休,或細斟慢飲,談心敘舊,十分愜意。
吃還講究禮節,鄉間擺席,禮節最繁瑣,規矩最多,什麼人坐席,什麼人“朝坐”,什麼人坐“上風頭”,什麼人陪席,長幼尊卑,內親外戚,以至於桌縫、魚頭的朝向都要分清爽的,弄不好會弄出“意見”來。每逢辦事,主家都會請一個懂得鄉風民俗的主事。至於現在酒店裡圓桌上的那些規矩,都是“泊來品”,不是我們自己的東西。
吃還講究個吃相。古代大家庭裡對吃相有規矩的,蘇州“補園裡走出來的最後一個閨秀”張岫雲說“家裡規矩多……追求坐有坐相,立有立相,吃有吃相,長輩未動筷,晚輩不能先動,晚輩先吃完要說“請慢用! ”,吃飯、喝湯不能出聲,更不容許碗中有飯粒”。這不是封建傳統,現在依然講究。現在的公共關係課上就有這反面的內容,比如吃飯不能用碗喝湯,要用公勺舀到自己碗裡用湯匙喝並不能出聲,不能連筷,菜要轉到自己面前才能吃等等。所謂文化,它表現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中。吃有吃相,這也是問哈的表現。看吃相,怕也能看出一個人的大概來。
我很佩服能吃的人,“穿是威風,吃是真功”,我更佩服會吃的人。因為,這裡面大有學問。